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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32号)文件精神,为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设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敬代和
组委会副主任:刘凯、程远东、韩鹏
组委会成员:杨育箐、周玉丰、邓雪梅、黄军友、粟杰、王智全、李武、王晓康、王刚、贾桂林、朱龙、贾正松、张健华。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2.“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3.“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4.“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5.“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6.“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国赛项目设置及学院项目情况实际,校内赛不划分组别。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参赛: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6月10日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5 年 3 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往届“互联网+”比赛获奖项目除有特殊创新点外,不得重复参加比赛。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各系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注:每个系必须按照省赛要求,组建一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团队,具体开展形式以省赛文件为准。
五、赛程安排
1.宣传组织(5月25日—5月28日)
各系组织召开大赛动员大会,并利用班会、新媒体等积极宣传大赛情况,务必做到人人知晓。
2.参赛报名(5月29日—6月2日)
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各系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处。同时,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未在竞赛官网(以上三种方式)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3.资格审查(6月3日—6月7日)
各系联络办公室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公布符合参赛要求的团队名单。
4.提交项目计划书(6月10日前)
参赛团队提交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PDF、Word、ZIP文件)及纸质版递交至各系大赛联络办公室。
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重点)、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5.系部筛选(6月12日—6月16日)
系部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筛选项目名单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方式,学院各系入选院内决赛名额根据各系在大赛网站申报项目数确定,申报数计算时间为6月10日,以学院大赛组委会公布为准。
6.院级书面评审(6月19日-6月23日)
院内选拔赛组委会对系部筛选项目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分析及评审,同时筛选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入选名单项目根据评审实际情况确定。
7.决赛(暂定6月28日)
决赛采用公开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8分钟)与评委提问(5分钟),每支队伍参与展示与答辩的人数不得超过4位(含播放PPT的队员),上台展示成员需统一着装。每支队伍需就参赛作品的产品、销售、运营、管理等方面向评委老师进行介绍和说明,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决赛后公布进入省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六、奖励办法
1.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创新创业比赛奖励办法(暂行)》执行。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将根据参赛实际单独设立奖项。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一是各系要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力争扩大参赛项目基数;二是深入挖掘符合相关要求的成功校友创业企业参赛;三是鼓励师生同创,将科研项目转化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升项目技术含量和水平;四是注重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注重市场需求,实现资源对接。
2.加强宣传。各系要以本次“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加大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力度,必须召开师生动员会,并利用班会、新媒体宣传大赛情况,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3.精心组织。各系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赛事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将领导小组及联络人名单于5月26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谭继成 联系电话:18113722764
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大赛开通交流 QQ 群:558364517,请每个系安排大赛负责人和联系人加入,每个团队 1 名学生代表加入,大赛重要通知及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大赛其他未尽事项,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请各系关注学院创新创业网(http://cxcy.scitc.com.cn/)通知和QQ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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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评审规则
评审要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创新性 |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
40 |
团队情况 |
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
30 |
商业性 |
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
25 |
带动就业前景 |
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
5 |